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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8814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日期:2016-03-11 点击数: 来源: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新葡的京集团8814“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

    第二条  支部大会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第三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3、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第四条  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第五条  党课制度

    1、各支部应每学期组织上一次党课。

    2、党课的主要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和形势、任务和政策教育。

    3、党课的基本要求:

    (1)由组织委员负责制定党课计划。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2016年3月